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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报区编委同意,区纪委监察局拟在区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执纪审查岗位拟选调工作人员4名,限男性;文秘岗位拟选调工作人员1名,男女不限。
二、选调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资格条件
1.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思想政治素质好,服从组织安排,原则性、事业心、责任感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勇于担当。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一般应为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副科级(不含)以下干部。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30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较高的文字综合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全日制研究生和财会、法律、审计、汉语言文学、文秘、行政管理等专业人员优先。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7日-5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赫山区纪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公楼5楼),联系电话:0737-4401578。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组织人社部门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并盖章确认)、自荐材料各1份,另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评优评先及表彰奖励等证书、编制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选调条件中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和上述证件资料复印件各1份,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五、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区纪委组织部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情况报区纪委常委会审定。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调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选调资格。
2.考试。本次选调工作人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主要测试能力和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考察对象。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方法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据面试成绩确定名次),按一定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4.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及工作岗位匹配度情况,并形成考察结论,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录人选。
5.试用和调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由区纪委组织部对拟录人选进行鉴定。试用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转任等相关手续。
五、其他相关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赫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7-4401578;受理举报电话:0737-4401673。
原标题:2017年赫山区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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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益阳市赫山区纪委
益阳市赫山区监察局
2017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