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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绥宁县纪委信息中心选调2人公告

绥宁县政府门户网 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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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纪委信息中心是县纪委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类事业单位,具体承担全县党风廉政信息的收集、宣传报道及党风廉政建设网络舆情监控管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网站建设、维护,纪检监察内网的管理维护,以及县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根据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纪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范围

1.选调职位:文秘人员2名,男女不限,专业不限。

2.选调范围:为绥宁县在岗在编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忠诚、干净、担当,公道正派,严谨务实,政治思想好,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表现突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目前在文秘岗位工作、写作能力突出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2周岁(1975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含2年,含试用期)工作经历(以2017年7月31日为截止时间);具有全日制教育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在职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尚在新录用事业编制人员试用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按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符合条件的人员携有关资料到县纪委组织部报名,填写《绥宁县纪委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3.考试。

①笔试。选调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请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笔试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必须的综合素质和公文写作能力。

②面试。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工作能力与选调职位的匹配性。

按笔试成绩的70%,面试成绩的3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工龄长者优先。

4.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和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的职位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是否存在违法违纪,干部任用回避等情况。如有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只替补一次。体检、考察时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直接通知本人。

5.公示与试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试用人选。按照程序报批后,对拟试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不存在影响选调结果情形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选,试用期为六个月。

6.调动:

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正式选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至4月7日。

2.报名地点:县纪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739-7611690。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需携带《绥宁县纪委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通过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或者到县纪委组织部领取)、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原标题:中共绥宁县纪委关于公开选调县纪委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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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纪委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绥宁县纪委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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