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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到县纪委、监察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
本次选调2名县纪委、监察委行政编制。一年之内,根据工作需要,可适时按照选调考核的成绩,从本次参选人员中,择优选调若干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全县乡镇、街道和部门在编公务员,在乡镇(街道)、部门工作满2周年(时间计算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
(二)具有从事综合文字工作经历或相应的综合文字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符合纪检监察岗位任职要求。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四)中共党员(预备党员),非党人员年龄应在30周岁及以下(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政治素质好,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强,身体健康。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按要求填写《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干部报名表》,报名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同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与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从事过综合文字工作的同志,可以提供展示自身综合文字功底的材料或文章。
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至2017年4月7日。
报名地址:中共青田县纪委干部室(县府2楼)。
根据报名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考人员。报名数与岗位选调人数比例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选调。
(二)考试
1、笔试:重点测试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实行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主要测试应选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性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经考察,择优选调;若考察对象均不适宜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不予选调,将从总成绩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讨论决定与公示。根据面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按照职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人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0578-6831615
2、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纪委、青田县监察委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青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干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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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青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青田县监察委员会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