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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等文件规定,为优化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在湖南省人社厅的指导和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的监督下,由湖南省财政厅具体负责实施。
二、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岗位与名额
选调财政科研工作人员1名,从事课题研究、图书编撰等工作。
四、选调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省财政部门中在编在岗的科级(含正科)以下干部。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有较强的财政科研业务能力。熟悉财政部门工作,有四年及以上财政部门工作经验;参与过财政重要课题研究;在省级刊物发表稿件5篇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现职岗位工作未满1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选调公告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湖南省财政厅网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打印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0日9:00至2017年3月24日17:00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考人员网上下载公告附件《2017年湖南省财政科研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仔细阅读选调条件,按有关要求填写本人的报考信息。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填写完毕后发送电子版《2017年湖南省财政科研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至邮箱:hnczgkxd@163.com。
3、报考人员填写《2017年湖南省财政科研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后并打印手写签字,笔试当天以此作为签到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