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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选调1人公告

湖南省财政厅 20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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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则不开考。

笔试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范围,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素养和写作能力。  笔试结束约一周后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省财政厅根据报考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如有特殊情况报人社厅同意后确保面试比例不低于1:2。

(四)资格审查

省财政厅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到湖南省财政厅参加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所在单位同意考生报考证明材料;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3张;

4、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5、本人参与财政课题研究、所发表稿物证明材料;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工作能力和与选调职位的匹配性。满分为100分。面试由省财政厅负责组织实施。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到低分进行排名。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公开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其拟任资格,以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与实绩等情况。

(七)公示与转任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省财政厅党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湖南省财政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并报省人社厅审核,对符合转任资格条件的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0731-85165951,0731-85165222

监督电话: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0731-85165722

原标题:2017年湖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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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选调报名表

湖南省财政厅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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