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一、计划和岗位
南京市高淳区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区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15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详见附后的岗位信息表)。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区级机关选调对象为区内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选调对象为区内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工作经历有特殊要求外,报考者需具有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编内),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
计算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年限时,军队转业干部的部队服役年限、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年限可合并计算。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为准。
(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现场报名:请携带填好的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至选调单位报名(各选调单位的报名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详见附后的岗位信息表)。
具体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网上报名:选择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同上)的电子稿发送至各选调单位专用邮箱,并在2017年3月31日16:00前主动与选调单位联系确认报名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选调单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3月17日,3月20日至3月31日(上午9:00——下午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