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资格初审
招考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试。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减少选调计划或取消的岗位在有关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考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四)面试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选调单位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将报名材料原件送各选调单位核对确认)。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有关网站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形不成竞争的面试职位,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具体工作由各选调单位负责实施。选调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根据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适岗评价、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核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核实编制身份、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选调人选。
体检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选调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选调单位党组织研究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选调单位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在淳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
四、招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一)招考政策咨询及监督:
区委组织部:(025)57338115
区人社局:(025)57338710
监督电话:(025)57312068
(二)公告网址:
中共南京市高淳区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gczzb.gov.cn/)
南京市高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njgc.gov.cn/)
原标题:2017年上半年南京市高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7年上半年南京市高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017年上半年南京市高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