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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天心区选调公务员8人公告

天心区人民政府 2017-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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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天心区2017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8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自愿在天心区最低服务3年,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与现工作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详见选调计划表)

四、选调计划

见附件

五、选调程序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3月3日共5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方式: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长沙市湘府中路258号(湘府东苑)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B楼服务大厅报名。

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2)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的复印件;

(3)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在现工作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已满并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

(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稿或在地市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参与撰写的大型综合材料要注明本人负责的具体部分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非必备材料);

(5)2张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

所有上述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复印件请自行留存底稿,报名材料一律不退。

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资格并不予选调,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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