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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机关干部队伍力量,根据《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眉市编发〔2012〕60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市委编办面向全市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及职位
遴选计划为1名,具体职位详见《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市、县(区)机关(单位)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公务员身份,在市、县(区)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
3.具有与遴选职位相适应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30周岁及以下;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8.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基层工作经历和年龄计算均截至报名第一日。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3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综合科(市政中心西12-6),联系电话38168059。
3.提供资料:《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一式二份(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盖章);在市、县(区)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证明(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示并加盖公章,并经当地组织部门审核确认)。
4.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人数与遴选名额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
报考者须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2张两寸免冠照片等相关材料。
(二)考评和考核
市委编办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比选”的方式进行考评。考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考评情况,等额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采取考察、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根据考评考核情况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由市委编办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评考核情况依次递补。
(四)审定
市委编办集体研究正式确定遴选拟调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五)公示和调动
遴选拟调人员在眉山党政网和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关于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委组织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监督电话:市委组织部(028)38168060
市纪委(市监察局)(028)38444444
五、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委编办(028)38169105
市委组织部(028)38168059
原标题: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7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点击下载>>>1-2.zip
1.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眉山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