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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市对外开放工作,经市政府批准,市发改委将通过公开遴选方式补充发改委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数量
面向盘锦市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在编人员。遴选人员数量8人。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盘锦市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3.具有吃苦耐劳的工作热情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为人诚恳正直,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 年龄在32周岁以下;
5.具有遴选公告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学历条件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外经贸(英语水平六级或专业八级)、经济、金融、化工、物流及其相关专业,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或海外留学经历者经市发改委公开遴选事业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和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条件;
5.其它不符合工作要求有关规定的。
三、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将采取发布遴选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盘锦日报上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12月27日至2017年1 月11日。由市人社局和市发改委共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对合格人员进行报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