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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监察局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和招聘机关工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名额
1、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公务员岗位6名,主要为:案件检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法理政策研究及文字综合岗位。
2、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勤岗位2名,其中:财会岗位1名,网络管理岗位1名。
二、公务员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勤奋敬业,品行端正,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及派出机构人员)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科级及以下干部;
3、年龄一般在37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及以下人员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5、按照《公务员法》有关回避规定需回避的,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6、报考人员只限报一类岗位,不得重复报考。
(二)岗位条件
1、案件检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岗位需具有连续3年以上案件检查、侦查、审理、审计、司法审判等相关工作经历,实绩突出者或具有司法资格证书者优先;
2、法理政策研究及文字综合岗位需具有较强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专业不限,但法学、哲学、中文、政治学及语言类等相关专业毕业者优先,3年以上工作经历。文字综合岗位科级干部优先。
三、工勤岗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甘于奉献;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4、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考。
(二)岗位条件
1、财会岗位人员需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经济学、经济统计等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会计工作经历者优先。
2、网络管理岗位人员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数字媒体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信息安全等相关专业毕业,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