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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4年衡水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招聘8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衡水纪检官网 201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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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同意、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8:30至11月20日17:30(周六、日不休息),地点设在市政综合楼432房间,联系电话:2026117、2220139。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拟选调计划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比例,取消该岗位或减少拟选调(招聘)岗位数。

  报名需带材料:①《选调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或《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一式两份;②身份证(第二代)、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小二寸免冠近照2张及电子版。

  2、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将于11月24日12点前在“衡水纪检”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时间及准考证的领取地点。考生报名时不得提供虚假情况,如经审核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调或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或招聘全过程。

  3、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笔试成绩仅作为面试入围资格,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成绩在“衡水纪检”官方网站上公布。

  4、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每类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考生也进入面试)。面试成绩设70分及格线,达不到及格成绩的面试人员不予考虑,如都达不到及格成绩则取消该选调(招聘)岗位。面试时间、地点及入围人员在“衡水纪检”官方网站上公布。

  5、体检。根据面试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人员名单在“衡水纪检”官方网站上公布。

  6、考察。体检结束后,通过实地考察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应回避的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顺延递补。

  7、确定人选。经考察合格后,按程序研究确定拟选调(招聘)人选,并在“衡水纪检”官方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或聘用的,先行办理借调手续,试用3个月后,能够胜任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不能胜任的退回原单位。

  五、相关事项

  为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部分县(市、区)纪委机关同步开展人员选调工作。选调范围为所在县(市、区)内。选调岗位、资格条件、选调程序及报名地点请咨询相关县(市、区)纪委,具体选调名额及报名咨询电话公告如下:

  1、桃城区纪委5名,报名咨询电话:2810658,桃城区选调公告(点击查看)

  2、冀州市纪委5名,报名咨询电话:8612003,冀州市选调公告(点击查看)

  3、武邑县纪委2名,报名咨询电话:5715899,武邑县选调公告(点击查看)

  4、深州市纪委1名,报名咨询电话:3312243,深州市选调公告(点击查看)

  5、饶阳县纪委5名,报名咨询电话:7238670,饶阳县选调公告(点击查看)

  6、阜城县纪委4名,报名咨询电话:4622271,阜城县选调公告(点击查看)

  本《公告》由衡水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201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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