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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永济市选任运城市人民监督员7人公告

永济市人民政府 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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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司法民主.司法公正要求,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完善人民监督员的制度,健全检查权行使的外部制约机制,规范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7名人民监督员。现将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人民监督员条件

(一)选任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年满23周岁的中国公民。本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过党纪政纪或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宜担任人民监督员:(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3)人民陪审员和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人民监督员应当具有一定法律知识,能够积极参与人民检察院工作监督。拟任人选将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无党派、法学专家、律师、基层群众中各产生一名。

二、报名方式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人民监督员人选,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符合条件的公民可直接到司法局自荐报名。

被推荐人或自荐人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学历证明、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原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所获表彰或奖励的证明复印件各2份,近期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照3张。

三、报名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一11月22日

2.报名地点:永济市司法局管理股203室

3.联系电话联系人:8894096 永济市司法局

原标题:永济市关于公开选任运城市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2016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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