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加强乡镇医疗保险审核队伍建设,拟面向攸县卫计系统选调18名乡镇医疗保险审核员到攸县乡镇社会工作综合服务站从事劳动保障工作(其中男性12名,女性6名),全额拨款事业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范围
面向全县卫计系统中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原工作单位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从事医保、新农合医审工作5年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3、2014年11月30日前进入卫计系统的正式工作人员。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自愿在本岗位工作五年以上。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一。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攸县公众信息网、攸县电视台发布选调工作信息,并在县人社局醒目处张贴,公布时间不少于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