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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沈丘县委巡察办遴选7人补充公告

沈丘县人民政府 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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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遴选视野,确保县委巡察办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根据目前县委巡察办遴选报名情况,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各乡镇(办)就遴选报名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遴选计划

计划遴选工作人员7名。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办事认真、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

3.本科以上学历;

4.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五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科员级及以下);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纪检或巡察工作经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报名

报名人员如实填写《中共沈丘县委巡察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后),经所在单位认真审核,单位一把手签字、盖章后,携带报名推荐表两份、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同版2寸照片4张到遴选领导组办公室报名。对自愿报名又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得设置人为障碍,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其报考。

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前

联系人电话:唐前 17603948288

未尽事宜,由县委巡察办公开遴选领导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中共沈丘县委巡察办遴选工作人员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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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丘县委巡察办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沈丘县委巡察办公开遴选领导组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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