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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遴选司法行政人员8名公告

盐城人才服务网 2016-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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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市各级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遴选8名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需符合的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爱岗敬业,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属于干部任职回避制度规定范畴的人员。

二、遴选职位与人数(附件)

三、程序和方法

公开遴选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任命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相关报名资料,于2016年11月23日前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报名。

2.邮寄报名:报名人员在盐城人事考试网站或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好后,将表格电子版发到电子邮箱yczyrsc@126.com,同时将相关报名资料于2016年11月23日前用快递寄出(以邮戳为准)。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从网上下载填写的《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4张);

(5)主要工作成果(如撰写文稿、调研文章)、表彰奖励证书或文件以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业绩的其他有关资料的复印件(一式两份,报考资料恕不退还,代为保密);

(6)本人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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