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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现场或邮寄报名地点: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邮址:盐城市城南新区府南路1号)(邮编:224005)
联系电话:0515-69665761、69665685、69665712
(二)资格审查
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遴选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必要时可联系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5,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缩减遴选计划。
(三)笔试
笔试由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水平和分析问题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遴选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初步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按照遴选计划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的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在考察前必须提供单位同意证明。
(六)确定人选
市中院党组根据考生笔试、面试、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
(七)体检
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八)公示
在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人提出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并依次递补。
(九)办理调动任命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公务员调动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相关职务任命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本着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69665761、69665685、69665712
传真号码:0515-69665685
原标题: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司法行政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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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