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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汉中市级党群机关遴选10人公告

汉中市人民政府 201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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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市级机关进人渠道,优化市级机关工作人员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汉中市市级机关从基层遴选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考试的方式为市级党群机关遴选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名额和范围

职位及名额: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职位共10名(详见附表一)

范围:全市市级及县区、镇(街道办事处)机关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含全省统一招录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遴选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业务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

2、录用为公务员或省统招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年以上(2014年12月31日前录用),且目前在市级及县区、镇(街道办事处)机关工作。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指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一)。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务员回避等规定。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招录时对服务期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可在汉中市政府信息网(http://www.hanzhong.gov.cn/)或汉中党建网(http://hzdj.hanzhong.gov.cn/)下载并填写《汉中市2016年市级党群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区委组织部或人社局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签名盖章后,方为有效。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5日上午8时—11月17日下午6时。报考者须携带《汉中市2016年市级党群机关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一寸免冠照片三张、身份证明(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由组织人事部门证明确认并盖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3、报名地点:汉中市委6号楼2楼202室。

(二)资格初审

依据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资格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中予以通知。

各职位的拟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的,缩减或取消遴选计划。因遴选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三)考试

遴选考试通过笔试和面试计算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所有职位均进行公共科目考试。部分职位还要进行业务能力考试,其中公共科目成绩占笔试成绩60%,业务能力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4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公文处理和写作能力等。

笔试结束后,在同一职位内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定名次,按遴选职位计划数1:3竞争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按职位排序出现竞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因笔试最低分数线控制原因达不到1:3但超过或等于1:2竞争比例的职位,不减少遴选计划;若达不到1:2竞争比例,相应减少遴选计划;若只有一人进入面试,则该考生面试成绩须高于或等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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