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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县财政局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选调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1名,国库集中支付中心4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内在职人员。
三、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认可。
2.热爱财政工作,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3.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2016年10月31日,含本日)。
4.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含本日,以户口簿或身份证为准)。
7.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与县财政局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
2.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3.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期限未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岗位要求:
1. 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岗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
2.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岗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政学、税收学、经济学、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或者不具备上述专业,但在本单位从事财务工作一年以上。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6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16:00,双休日正常休息),要求本人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西城区人社大厦6楼)。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东丰县财政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同版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责任自负。报名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考试通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考场和考号,考生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具体事宜以人社局电话通知为准。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计算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100分制,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试内容:时事政治30分,语文(语言理解、表达与公文写作)40分,数学(给定条件快速计算、推理、资料分析和计算)20分,历史10分。笔试完成后,按照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不足面试比例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由县人社局电话通知本人。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实行100分制。面试前,县人社局对参加面试人选相关情况进行复审。如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成绩相同考生进行笔试加试。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选调总成绩及拟选调人选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确定拟选调人选后,由选调单位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在原所在单位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核实拟选调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
选调咨询电话:县财政局办公室 6233478;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6218730。
原标题:东丰县财政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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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丰县财政局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