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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四川南充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考调2人公告

南充人事考试网 201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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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的意见》(南委办发〔2012〕11号)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南充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4: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二、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满2年及以上的工作人员(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并完全符合《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关于人员流向的规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考核为不合格(或不称职)者。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其他条件: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表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考调仅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4日—2016年1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详见附件4《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3、报名时须带上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2)能证明其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证件;

(3)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4、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公开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详见附件5)的各项内容。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南充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在报名时进行,并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报考者。审查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根据考核中的复核和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开考比例

结合单位实际,本次考调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岗位的考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的特殊岗位,经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可相应调减或取消考调计划。

(三)岗位调整

考调岗位的报考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南充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调减该岗位考调名额或取消该考调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南充市人事考试网(www.ncpta.gov.cn)上向社会公布。

本次考调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试费。

(四)准考证领取

已报名的报考者,于笔试考试前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南充市扶贫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室领取。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及其他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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