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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巫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巫溪委办发〔2013〕29号)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拟面向全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基本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个人身份相符的原则;
3.行业对应、人岗相适的原则;
4.岗位等级按岗位职数空岗聘用的原则。
二、遴选人数和职位
面向全县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公开遴选城区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58名。招考单位、岗位、职数及相关要求详见《巫溪县2016年城区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全县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1.报考对象:符合报考条件且在编在职的县内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一览表》),报考人员原则上按编制性质对应的原则报考,不得逆向报考(即:全额拨款性质人员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性质的职位,差额拨款性质人员可选择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性质的职位,自收自支性质人员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自收自支性质的职位)。
2.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有规定的相应基层工作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一览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2015年全市公开考核招聘新聘用未满5年服务期人员;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考察、公示、行文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9日至20日,联系人:杨绪蓉、张成蓉,咨询电话:51527870。
2.报名地点: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3.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时,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完善并经单位领导及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由县卫计委对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要求、职称资格证、培训资格证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由县卫计委在相关材料上签署意见,加盖鲜章,然后初审合格人员持县卫计委初审的相关材料及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名,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每人缴纳报名费100元。
4.笔试开考比例详见《一览表》,参加考试人数须达到相应比例(详见),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减少遴选名额。重新确定遴选名额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的遴选名额=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数×开考比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如没有达到规定开考比例且无法递减的,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视情况放宽开考比例。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应专业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