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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桑植县水利局选调人员4人公告

桑植县人民政府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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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我局下属业务股室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用人需求,优化局属业务股室人才队伍结构,经县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到水利局下属业务股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选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二、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县编办、县人社局全程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三、选调计划

2016年计划公开选调局属业务股室工作人员4名(其中:县水电开发管理办公室1名、县双泉水库管理所1名、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1名、县河道管理站1名),统一组织考试后由县水利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各业务股室。

本公告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选调相关事宜可以通过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桑植县公众信息网查询。

四、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报考办法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19日

(二)报名地点:桑植县水利局人事股

(三)报名流程:资格审查,提交个人信息和证件

(四)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各种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考生提供的资格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考生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时,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面试前资格复审、调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资格终审不合格,不予调动。

(六)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16年10月20日

领取地点:桑植县水利局人事股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内容:水利专业技术知识70分,涉水相关法律法规30分,时量120分钟。

2.时间:2016年10月22日上午9:00—11:00

3.地点:考生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并公告。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参加考试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2∶1比例,核减选调计划组织面试。

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结构化面试工作,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面试方案须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书面申请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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