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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南桑植县水利局选调人员4人公告

桑植县人民政府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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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八、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的顺序,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工作由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个工作日内,向县水利局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选调人员,不予调动。经县水利局审核报县人社局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和考察,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九、公示、调动

按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桑植县公众信息网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县人社局办理流动调动手续,公示后放弃调动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纪律规定

报考人员在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纪违规。对替考、围考、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选调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桑植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sangzhi.gov.cn/)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四)本次公开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举报电话:0744-6223304

十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由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桑植县2016年水利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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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水利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6年桑植县水利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

桑植县水利局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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