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进一步充实我县干部队伍,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区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基本原则
(一)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原则;
(四)依法办事原则;
(五)个人自愿,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六)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二、选调职数和范围
(一)选调职数:84个岗位,共94名。
(二)选调范围:田东县外(广西区内)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干部。
三、选调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三)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四)身体健康,具备能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选调人员身份需符合选调岗位编制性质;
(六)若选调成功须在我县工作满5年以上。
四、具体职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
五、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一)参加工作试用期未满,没有转正定级的;
(二)在党纪处分期内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受过人民法院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上述年龄及参加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