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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永州市纪委、永州市监察局决定面向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遴选公务员1名,级别为科员。
二、遴选范围及对象
永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含中央、省驻永单位)。
三、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勤奋敬业,作风优良,身体健康。
2、具有2年(含)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即2014年9月1日(含)前参加工作。
3、1986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专业参照《2016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研究决定、公示、试用、调入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点:永州市委办公楼六楼617办公室,联系人:陈剑雄,联系电话:18692680495。报名人员直接登录永州廉政网(http://www.yzlianzheng.gov.cn)或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http://www.yz12333.cn)下载并填写《中共永州市纪委、市监察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附件1)。
(二)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比例的取消遴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笔试后,市纪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复审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试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取排名前1名的考生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范围,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察。实行等额考察,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会议决定。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遴选人员。
(七)公示。对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八)试用。将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查证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
(九)调入。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考察合格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
五、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其他证书原件,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公务员登记表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并加盖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公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所有资料均用A4纸,报名时提供的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六、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依规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遴选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必须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永州市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永州市纪委、市监察局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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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州市纪委
永州市监察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