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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调10名公安民警公告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6-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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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是1992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开发区,为适应洋浦发展的需要,洋浦管委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10名公安民警。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名额

此次共公开选调10名公安民警,具体为:法医1人,痕检1人,科通2人,技侦1人,网警1人,法制1人,刑事侦查2人,治安管理1人。选调职位可视报名情况进行调剂。

二、公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对象:

全国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已授衔的在编在职人民警察。

(二)公开选调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综合素质好的男性民警;

2.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可放宽至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未婚者优先;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各职位所需的特别条件

报名参与选调各职位的人员,除需满足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还需满足所报职位所需的以下特别条件。

1.法医职位: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痕迹检验和现场勘查能力,高级职称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2.痕检职位:初级以上职称,高级职称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3.科通职位:计算机类或信息通讯类专业毕业。

4.技侦职位:计算机类或信息通讯类专业毕业,熟悉海南地方方言的优先录用。

5.网警职位:计算机类或计算机网络技术类专业毕业。

6.法制职位:法学类专业毕业,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或公安机关高级执法资格考试者优先录用。

7.刑事侦查和治安管理职位: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2、有三年以上刑事侦查或治安管理工作经验。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同意,并在考察前提供同意报考书面材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可通过邮寄或直接到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政治部报名;也可通过网上报名(从网址www.yangpu.gov.cn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至电子信箱yueweichuan@126.com或公安网内网邮箱yueweichuan@gat.an)。报名截止时间为《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1日。

2、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和资料:报名表、身份证、警察证、公务员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及其他相关证件(以上证件均可报送扫描件、复印件,参加面试时携带原件进行审核)。

3、经资格初审后,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四、面试

委托专业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出题,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的主要内容是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所具备的基本素质,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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