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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选调10名公安民警公告

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6-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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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一)考察。各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洋浦管委会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选调考察对象,组织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对象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同意考察的书面材料。

(二)公示。对考察合格人员,经洋浦工委讨论确定选调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网址:www.yangpu.gov.cn)。

(三)办理调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它事项

通过此次选调进入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的人员,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选调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出(从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之日起算)。

联系方式: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政治部:岳卫川,邮政编码:578101。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政治部咨询(咨询电话:0898—31559636)。

原标题: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面向全国选调公安民警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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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民警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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