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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公开选调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原则;
(三)突出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四)依法办事原则;
(五)个人自愿,原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原则。
二、选调岗位职数和范围
(一)选调岗位职数:36个岗位,共52名(附件1)。
(二)选调范围: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及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凤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工作不满三年的,以实际工作年限为准);
(四)身体健康,具备能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选调人员身份需符合选调岗位编制性质;
(六)年龄原则上40周岁以下,即197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副科级及以上行政级别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即197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上述年龄及参加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四、具体职位及要求
(一)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选调到相关岗位后须签订在凤山县工作不少于五年的服务协议;
(三)对有行政级别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选调到相关岗位后行政级别仍保留。
五、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一)参加工作试用期未满的;
(二)在党纪处分期内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受人民法院刑事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参加选调的。
六、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2016年10月17日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17日。每位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即报名者在报名截止日2016年10月17日18:00前将报名相关材料以扫描影印件形式发送到fs6812399@163.com邮箱,并及时在工作日电话确认(联系人:罗宗毅,联系电话:0778-6811973)。
3.报名时需提供材料:①《报名表》(附件2,须经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②学历证书、身份证、在职在编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表、卡、证明);③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岗位聘任登记表、招考聘用审批表(仅限报考事业单位人员提供);④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最高级别任职文件(仅限报考公务员或参公岗位人员提供);⑤县级以上机构或部门(指常设机构)颁发的各类奖项和荣誉(限报考者获得的最高层级机构颁发的);⑥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报名不收任何费用)。
报考者要对报考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