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因工作需要,市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事业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公开遴选市政府办公室事业工作人员4人。
二、报考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报考人员为兴城市财政全额拨款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必须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 必须为男性,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年龄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6.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如教育系统2013年、2014年、2015年招聘教师规定岗位服务年限为5年。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9日
2、报名地点:兴城市人民政府二楼西侧会议室。
3、携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