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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东日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遴选47人公告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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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鲁组发〔2015〕60号)和《关于2016年日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日组通字〔2016〕22号)精神,现将2016年度日照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遴选范围

我市区(县)、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在日照市工作的人员)。

报考机关单位的,须具备公务员(含使用行政编制的参照管理单位人员)身份;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须具备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身份;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财政拨款、财政补贴)人员可以报考事业单位遴选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非选调生职位的还应具有与报考单位性质相对应的2年以上县乡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9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报考选调生职位的应为2015年以前(含2015年)录用的选调生,现在区(县)以下机关单位工作,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需经所在单位推荐、区(县)委组织部审定同意后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按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遴选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9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

2、报名地点:各用人单位(详见附件1)。

3、报名材料

(1)从日照党建网(http://www.rzzzb.gov.cn)或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rzhrss.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日照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贴照片。

(2)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报考诚信承诺书》2份(详见附件4)。

(6)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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