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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南通市教育局调任科级公务员2名公告

南通人事考试网 201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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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南通市科级公务员调任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市领导同意,南通市教育局公开调任两名科级公务员。现制定简章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任职位和范围

(一)调任职位

南通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副处长、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副处长各1名。

(二)调任范围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会管理局、事务管理局)及所属学校(单位)、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及在通高校在职在编的符合相应调任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调任条件

调任人选应当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群众公认、实绩突出;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5年8月26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0年8月26日以后出生);

(四)任副科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或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经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基础教育处副处长职位还须具有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历;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副处长职位还须具有从事职业教育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历;

上述任职经历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

(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七)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调任: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南通市教育局公开调任科级公务员工作与2016年南通市市级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同步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参加公开调任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8月26日~27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00。地点:南通市教育局组织宣传处(市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综合楼916室)。

参加公开调任人员须填写《2016年南通市教育局公开调任科级公务员报名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同时报送至南通市教育局组织宣传处,同时需附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历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任职经历及工作经历证明、表彰奖励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版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以及反映本人文字水平的材料(由单位审核认定其撰写的文件、调查报告、领导讲话、署名发表文章等)3篇(由本人指定其中2篇参加适岗评价)。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公开调任资格。

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南通市教育局对参加公开调任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参加适岗评价。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公开调任职位计划的比例达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取消公开调任职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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