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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选调12人公告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1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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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部门办公室: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干部调配办法〉实施细则》,市政府办公厅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名额

面向全市市级部门、各区县(自治县)部门公务员选调公务员12名。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思想品德优秀,工作作风务实,工作能力较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评价好。

(二)具有1年以上乡镇(街道)及以下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身份,职务级别为主任科员及以下。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其本科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四)年龄33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材料。

1.《市政府办公厅2016年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毕业证书(学历、学位)复印件(研究生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作证复印件或能够证明公务员身份的证明材料。

(二)报名方式。

将报名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寄至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收件人: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邮 编:400015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9月3日(以收件日期为准)。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考试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须真实准确,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录用资格。

(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原标题: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点击下载>>>

2016年市政府办公厅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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