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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广安市林业局遴选3人公告

广安人事考试网 201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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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安市林业局直属单位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见附表1)

(1)广安市森林病虫防治与植物检疫站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2名;

(2)广安市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行政编制)1名。

二、遴选范围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市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已作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登记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市森林公安局未入警的工作人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4.8以上(矫正视力在5.0以上),身高在1.70米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县以下机关单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计算截止2016年12月1日)。通过公招录用乡镇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5年以上乡镇公务员工作经历;通过定向考录的乡镇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具有8年以上乡镇公务员工作经历;通过政法体制改革试点班录用的公务员参加遴选的,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标准。

(5)近二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且工作期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报考人员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各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gahrss.gov.cn)、广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gapta.gov.cn)公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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