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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广安市林业局遴选3人公告

广安人事考试网 201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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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7日至2016年12月16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林业局办公楼内(广安市广惠街188号)。①报考市森林病虫与植物检疫站相关职务的在办公楼三楼科技与人事科,咨询电话:(0826)2335018;②报考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职务的在办公楼一楼森林公安办公室,咨询电话:(0826)2399322。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有效资料,①《广安市林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及电子版(见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③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④近三年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有关荣誉证、发表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公告要求到指定地点提交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交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合法、有效。否则,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情况通报本人单位及相关部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自己负责。

(三)考试

(1)开考比例:每个遴选职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职位数。

(2)考试方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主要考察相关工作能力,面试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体检和考察

(1)体能测评:报考市森林公安局职位且参加了面试的考生均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市森林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规定,在面试后3日内组织实施。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评的当日计算。

(2)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报考市森林公安局相关职务的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确定)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2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报考广安市森林病虫防治与植物检疫站的考生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报考市森林公安局的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组织实施。

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笔试、面试(体能测评)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3)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由局党组研究等额确定遴选试用人员,并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遴选试用的,到广安市森林病虫防治与植物检疫站、广安市森林公安局安排试用3个月。

(七)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经广安市林业局党组研究确定为拟转任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在公开遴选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公开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特设立公开遴选工作监督电话:(0826)2338768

原标题:广安市林业局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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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安市林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广安市林业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doc

广安市林业局

201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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