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选调部分市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职位
详见《公开选调市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二、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公务员职位须具有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职位,须具有公务员登记表或录用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不含法院聘任制书记员);
2.具有所报考职位身份以来两年以上(时间计算至2014年10月1日)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同等条件下,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先;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涉及任职回避要求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1个职位。
①报名时间:10月8日8:30至10月20日17:30;资格初审时间为10月8日9:00至10月20日20:00;缴费时间为10月8日9:00至10月21日17:00。
②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宿迁党建网、宿迁考试鉴定网“公开选调市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专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考生须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笔试费用为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对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选调单位通过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后的人员,于10月24日登陆上述网站打印准考证。
本次选调开考比例为1:8,其中市档案局职位开考比例为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相关职位人员可重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