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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与专业加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和能力,不指定考试范围。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需进行专业加试的,专业加试总分为100分。专业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有专业加试的,按笔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有关证明身份的材料(市级机关报考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印章,县区报考人员加盖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印章)。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的报考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选在有关网站公布。
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四) 考察与体检
考察过程中,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发展潜力和岗位适应性等情况。
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报组织部门审核。
根据考察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从考察人选中递补。
(五)公示与调动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有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其他特殊情况的,从考察人选中递补。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若无合适人选,则不予选调。
四、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一)选调单位咨询电话:
宿迁市纪委组织部:84368606
宿迁市委农工办综合处:84368481
宿迁市档案局办公室:84368456
(二)监督电话:0527—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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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迁市委组织部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