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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交流有关规定,我会决定面向深圳市机关单位(不含驻深单位)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职位
龙岗区总工会科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四)进入公务员队伍满两年(含试用期);
(五)男性,身体健康;
(六)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一)任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
(二)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三)受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有不符合职位选调任职要求的其它情况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以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4年10月10日(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寄来材料恕不退回):
1、已填写的《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
2、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公务员登记表、录用公务员审批表、现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邮寄报名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5251022@qq.com。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我会将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以收到电子邮件后回复确认为报名成功。
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819室,邮编:518172。寄件请注明“深圳市选调公务员”。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0755-8962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