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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考试前,将组织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需携带以下资料:
1、《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及验证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验原件。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放考试通知书。
(三)考试
考试以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各占50%。根据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高低排序,按职位数1:8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试人数少于8人,即报名人员均可参加面试。报名人数少于5人,此次选调取消。
参加考试所需的食宿、差旅等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每一个职位的成绩高低排序,按职位数1:3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选。考察主要从个人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水平两方面进行评估,业务能力水平包括法律知识水平和文字基础。组织考察期间,本人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如不能出具,视为放弃选调。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报主席办公会讨论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在深圳所属市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六)办理调动手续
体检合格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确定任职
对确定选调人员按照职位重新任职,确定工作岗位。
五、有关说明
(一)相关年龄、资历和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4年8月31日。即:3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8月31日之后出生;入本市公务员编两年以上(含试用期),是指2012年8月31日之前入编(含试用期)。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负责解释。报名、资格复审、岗位考试等时间如有变动,以通知公告为准。
附件1:龙岗区总工会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深圳市龙岗区总工会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