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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食药监管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遴选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职位表)
三、报名条件
㈠全省范围内在编在岗科级(含)以下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或参公身份的工作人员。
㈡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身体健康。
㈢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30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㈣2014年7月30日以前进入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
㈤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㈥愿意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5年以上。
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⒈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⒋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发布公告
2016年7月28日在《株洲日报》
株洲市政府门户网(www.zhuzhou.gov.cn)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zldbz.gov.cn)
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www.zzsfda.gov.cn)发布。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㈠报名时间
2016年8月8日—8月1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18:00
㈡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南路513号),网上自行下载《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