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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聘)10人公告

南湖区人民政府 201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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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省政府批准,南湖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设立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作为区政府的一个工作部门,负责全区行政审批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嘉兴市公开选调(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承担行政职能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人员编制进入局下属相应事业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1、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含下属县市区)除南湖区外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类、计算机类、管理类、工程类专业毕业的优先;

4、年龄要求: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2014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

5、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聘):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它不宜办理转任(调动)情形的。

二、选调(聘)程序

选调(聘)工作坚持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转任(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1、报名方法: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附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传至cock220@sohu.com。报名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7月24日下午 4:00。资格初审:7月24日下午5点前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工作经历、专业等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按不少于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报名人数达不到相应比例,减少选调(聘)职位。初审时需持《报名表》(张贴报名时提供的同底照片,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提供本人工作经历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核。

2、面试:面试由区行政审批局组织实施,综合考量报名人员的学历、年龄、工作岗位及经历等综合情况。面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采取组织到医院体检或提供近2年度体检报告等方式,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根据体检情况,按选调计划数的1:2确定考察人选。报名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4、办理转任(调动)手续:局班子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局班子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拟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依规办理转任手续。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可由用人单位在考核人员中重新确定转任人选。

三、其他说明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湖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解释。

2、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1683号行政审批大楼303室),联系电话:0573-89992210,联系人:吕祥松。

原标题: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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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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