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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编委会同意,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金盆街道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工作。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遴选工作在平塘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各遴选单位统一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到所需工作岗位上来。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金盆街道工作人员67人。遴选职位及条件见《平塘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金盆街道2016年度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县财政全额拨款的在册在编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行政职位仅限公务员报考,参公管理职位限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报考。公务员一经遴选到事业单位,身份自然变更。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截至2016年6月30日,经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行文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原在基层服务满一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及以上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时间计算在内。经组织、人社部门进行工龄认定的时间,可计入遴选工作年限);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报考教育系统教师职位的近三年至少有一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部门(单位)遴选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在册在编教师不得参加非教育系统岗位的遴选。
注:部分职位其他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新录(聘)用到机关事业单位试用(见习)期内人员;
5、2014年以来新录用到乡镇机关的公务员(含选调生)。
五、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方案、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2016年7月18日在平塘金盆网(http://www.ptjp.gov.cn)、平塘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pt.gov.cn/ )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