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6日至7月2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平塘县武装部旁)。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各种执(职)业资格证明、职称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5)原有基层服务经历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须出具服务县(市)团县(市)委、县(市)引导办或县(市)教育部门的服务证明(证明上注明服务项目、起止时间、服务地点及在服务期限内的年度考核情况)。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平塘县2016年公开遴选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金盆街道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信息错误而影响考试和遴选的,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选派专人在报名现场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确定为考试对象(不再另行公示)。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每人交报名费200元。整个遴选过程考生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遴选工作的始终,在公开遴选过程任一环节发现遴选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遴选《方案》要求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遴选计划数与遴选职位报考人数原则上达1:3比例方能开考,遴选职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拟遴选计划数。个别专业紧缺,工作急需的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县招聘办提出,经县公开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能低于1:2。
(四)笔试准考证领取
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于2016年8月1日08:30--17:30期间,到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凭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得代领)。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50分)。
笔试时间:2016年8月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面试人选,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后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