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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地方志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株洲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面向株洲市及所辖县市区党政机关(含中央、省直管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的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遴选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株洲市及所辖县市区各级党政机关(含中央、省直管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
2.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3. 2014年6月30日前进入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5.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职位与计划数
共遴选工作人员1名,具体条件见附件1。
四、遴选程序和步骤
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株洲日报、株洲市政府门户网(www.zhuzhou.gov.cn)、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zzldbz.gov.cn)、株洲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gov.cn)、株洲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门户网(http://szb.zhuzhou.gov.cn)上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7月5日—7月11日。
报名地点:株洲市志办综合科(株洲市天元区鼎诚大厦C座1502)。
报考者将填好的表格及所需资料在规定的时间送交到市志办综合科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需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