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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略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略人社发〔2015〕49号)有关规定,报县政府同意,决定通过公开考试,为县统计局等8个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19名工作人员。现就公开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详见《2016年略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在全县在编在岗的全额财政供养人员中选调。
根据我县教育、卫生计生人才队伍需要加强的实际,教育、卫生计生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二)报考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新录(聘)用公务员(参公)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县人社局、监察局、县编办和选调部门组成的略阳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
①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可在略阳县政府网站下载《2016年略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由本人填写并签名。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后送县人社局人事管理股。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②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6月23日,除周六、周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报考者须携带《2016年略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二寸免冠照片两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