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6湖南新田县选调49人公告

新田县人民政府 2016-06-17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加强新田县人才队伍建设,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到新田县县委办等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数

1. 公务员(参管事业)编制:全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中已经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25名;

2.全额事业编制:全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人员,24名。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以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等次以上;

2.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及不满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法律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试用和调入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新田县政府网、永州市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地点设在新田县人事考试中心(新田县政务中心八楼805)。咨询电话:0746-4781396。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以及选调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可下载),本县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外县报考公务员(参管事业)编制人员需经当地县委组织部签署意见并盖章,外县报考全额事业编制人员需经当地人社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调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考试选调工作全过程。

(3)最高年龄限制截止计算时间为2016年1月1日。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