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岗位设置情况,经研究,市城管执法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绵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和绵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绵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绵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是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公益一类副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二)绵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绵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是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直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市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12319服务热线的运行管理工作。
二、遴选对象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聘用后不再保留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
三、遴选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
四、遴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积极进取,作风务实,身心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35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如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调入人员的工作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周年,其中:从乡镇调入的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5周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8周年;2014年8月11日以前发布《公告》招录的乡镇公务员,仍执行原招录《公告》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公告》没有明确服务年限的,最低服务年限须满3周年(计算截止时间2016年9月30日);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上述条件中,绵阳市市级部门人员报考可不受第2、3、4条限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24日。
2、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资料如下: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务员(参公)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文件或岗位聘用审批表,任选其一;
(4)报名登记表;
(5)任职材料;
(6)1寸彩色免冠照片。
报考人员请将报名资料盖章扫描后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
市环境卫生管理处:3155382327@qq.com
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29242179@qq.com
(二)资格审查
经过初审后,符合报名条件的将提前电话通知进行复审,复审时需携带网上报名资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复审合格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