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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绵阳遴选环境卫生管理处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人员7名公告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网 201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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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

一是测评考生对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二是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际操作能力。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第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到指定考点参加考核。

(四)考察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只有1人报考,经考核,考生可列为考察人选。考察前考生需提供原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考察内容主要为实地考察,查阅人事档案,向相关人员咨询情况等。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精神,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经遴选单位研究,可择优等额递补。体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将在绵阳市城管执法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证属实,取消遴选资格后出现空缺名额的,经遴选单位研究,可择优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考察和体检。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管理权限调档审查并办理人事流动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聘用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2、对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人事档案或因审查档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时报到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

3、此次公开遴选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4、被聘用人员须在选调岗位上服务5年以上方可申请流动。

六、其它事项

绵阳市纪委派驻市城管执法局纪检组、监察室将全程监督遴选工作,面向社会接受监督。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纪律规定处理,监督电话:(0816)2246936 。

遴选咨询电话:

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事教育科:(0816)2229263

绵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人事教育科:(0816)2367694

绵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办公室:(0816)2231986

原标题:关于公开遴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和市数字化 城市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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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遴选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g.doc

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开遴选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de.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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