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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
一是测评考生对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二是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实际操作能力。
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第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到指定考点参加考核。
(四)考察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只有1人报考,经考核,考生可列为考察人选。考察前考生需提供原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考察内容主要为实地考察,查阅人事档案,向相关人员咨询情况等。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精神,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经遴选单位研究,可择优等额递补。体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将在绵阳市城管执法局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证属实,取消遴选资格后出现空缺名额的,经遴选单位研究,可择优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须参加考察和体检。
(七)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管理权限调档审查并办理人事流动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到聘用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2、对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人事档案或因审查档案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未按时报到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
3、此次公开遴选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4、被聘用人员须在选调岗位上服务5年以上方可申请流动。
六、其它事项
绵阳市纪委派驻市城管执法局纪检组、监察室将全程监督遴选工作,面向社会接受监督。对违反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纪律规定处理,监督电话:(0816)2246936 。
遴选咨询电话:
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人事教育科:(0816)2229263
绵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人事教育科:(0816)2367694
绵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办公室:(0816)2231986
原标题:关于公开遴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和市数字化 城市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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