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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区,为区信访接待中心(区信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3名工作人员,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河口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正式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严谨,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吃苦耐劳;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3年以上工作经历,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四)符合任职回避要求。
三、遴选办法与步骤
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2日—9月23日。
报名地点:河口区信访局。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必须由所在管理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按要求如实填报《河口区信访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同时提交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以上报名材料由报考人员所在部门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送。
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报名材料。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需要交纳考务费每人100元,并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