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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政策理论功底和综合文字写作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由到低分,按计划遴选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遴选人数3倍的,遴选工作管理部门按实际情况处理。笔试采用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报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报考人员审题和答题时间每人共计10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按面试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按总成绩由到低分等额确定公示人员名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拟聘人员。
(五)聘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经试用期间考察适应工作要求的,办理调动手续,不适应工作要求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实施和纪律要求
公开遴选工作,由区信访局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根据遴选工作的步骤,相关结果和通知在河口区人事考试信息网站公布(http://rsks.hkqrsj.gov.cn/),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简章由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河口区信访局
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