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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我局在宁波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
因工作需要,我局在宁波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熟悉经济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3、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6、身体健康。
7、宁波市范围内除学校、医院等单位外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约谈、面试、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23日、24日。
2、报名地点: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新马路61弄6号楼310室);
3、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5)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
4、报名注意事项:须本人携带所需资料到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报名,不接受电话、网络及委托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确定约谈对象。
(三)约谈与面试
采取约谈及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约谈
主要了解选调者的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求实精神等。
2、面试
建立面试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测试。
(四)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由我局对其进行德、能、勤、绩、廉等综合考察。
(五)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报人事部门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若在选调函发出45日内仍未办妥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按选调人员面试成绩作相应递补。
(六)监督管理
选调过程受区派驻纪检组监督与指导。
三、其它事项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本次选调如无合适人员,可以放弃选调。
(三)联系方式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发改局办公室
(新马路61弄6号楼310室)
联系人:卢 莎
电 话:87356073 传真:87359468
原标题: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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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6月13日